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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10

  为满足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建设、竣工验收等各阶段所需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优化要求,业主单位(合同甲方):柳州中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开展了针对前述工作的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柳南区柳工大道与瑞龙路之间,项目占地面积131.2亩,用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总建筑面积44657㎡,其中仓库总建筑面积43358㎡,主体建筑为3栋单层高标常温库;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517㎡,包含地上设备用房、值班室、门卫、室外停车雨棚等;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782㎡,最终数据应以规划部门审批的工程规证为准。

  2.2项目采购内容

  分阶段完成如下内容,向相关方移交并提交相应报告:

  2.2.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批文及成果文件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提供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优化服务;

  2.2.2.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次咨询服务的目的,是协助采购人评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优化并完善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同时,满足建设单位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合理性要求,且有利于项目建成后的高效运营;

  2.2.3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后按合同约定进行审查,对本项目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纸优化,完成后向采购人出具《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查报告》《施工图优化报告》作为服务的成果文件;

  2.2.4.供应商应在《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查报告》《施工图优化报告》获采购人认可后就审查意见、优化建议与项目施工图主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讨论,直至双方共同认可的审查意见、优化建议落实入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中。

  3.服务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所委托的主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文件后的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查报告》;在本项目所委托的主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的1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优化工作,并出具《施工图优化报告》。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并设计图经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核通过之日止。

  4.采购最高限价及合同形式:

  4.1本项目基本费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由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查基本费和施

  工图设计优化基本费组成,供应商在投标时应针对此项进行报价。凡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一律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2合同形式:本项目合同形式采用基本费加设计优化提成额的合同计价形式,其中设计优化提成费率为3%,优化提成额的基数按优化审减额为计费基数,最终结算总额(基本费+优化提成额)最高不超过1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能力。

  3.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供应商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在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其他专业审核人员需具备该专业设计资格;设计概算审核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4.1因违反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优化管理相关规范及法规政策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2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报价、转包、以他人名义响应报价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4.3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4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设计单位设计的仓储物流项目,建筑面积在40000㎡(含40000㎡)以上的不少于4个。

  6.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

  6.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5为本项目的主设计单位或项目管理人;

  6.6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13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供应商的报价资格。

  三、报价须知

  1.公告声明

  1.1本公告仅适用于该项目询比采购报价所用。供应商一旦参加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公告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1.2项目管理单位:由采购人聘请的具有专业工程管理能力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本合同下的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开竣工手续办理等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对相关各项工作和发现的问题具有充分的管理、处置权。成交供应商应听取、服从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施工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指令。

  2.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此次报价有关的费用。

  3.关于报价

  3.1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提供的信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了解现场条件、计算初步设计审查(含设计概算审查)、设计优化投入资源,以满足国家规范标准、政府部门审核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固定总价进行提报。

  3.2拟签约合同形式采用基本费加设计优化提成额的合同计价形式。

  4.关于开标及评审

  4.1本项目定于2025年4月16日开标,此次采购人不现场开标,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送成交确认书,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发通知、不退响应文件。

  4.2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满足以下第6条要求,且无商务、合同及技术偏离的情况下,最终采购人将选择此次报价中总价最低的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

  5.关于保密

  参与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服务需求

  该项目工作需满足下述要求:

  6.1供应商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相关部门所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设计规范等要求的前提下对本项目进行各项初步设计审查(含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报告》;

  6.2供应商应选派具有相关资质及实施经验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尽责、高效的初步设计审查(含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

  6.3供应商应充分明确初步设计审查(含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的基本事项(包括地块位置、建设图纸、指标等基本参数),向采购人提交所需的资料及成果并自行组织实地踏勘;

  6.4供应商应认真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含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进行自检、审核和复核;

  6.5供应商作为专业的设计单位应熟知设计文件审查要求;

  6.6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在服务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含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事项的日常咨询等相关服务;

  6.7配合参加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含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专题会。

  7.付款条件

  本工程无预付款。待初步设计审查(含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完成报告编制,提交项目管理单位、采购人获得其认可并通过施工图第三方审查单位审查通过(如部分修改因工期紧张原因需在后期以设计变更形式体现的,应由主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期修改)之后,供应商完成设计优化结算报告且双方对优化费用(含提成费用)达成一致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正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铁路物资广西有限公司(https://lzwl.crmsc.com.cn/)、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五、合同条款

  具体合同条款详见附件4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合同。

  六、响应文件报送材料

  1.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

  (3)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4)业绩证明材料(近四年)。

  2.报价及相关说明,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拟派项目服务人员组成及主要人员简历,资质证书复印件。

  4.保证完成合同甲方服务需求的相应技术方案(包含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初步设计审查(含设计概算审查)、总体优化设计思路(构思)、对本项目工作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工作计划及安排、人员配备等内容)。

  5.合同条款偏离说明(其中重要合同条款不允许偏离:详见附件4合同第二至第十款),技术偏离说明。

  6.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未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2.密封套应清楚注明下述内容:

  收件人:柳州中铁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3.在约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4.请于2025年4月16日13:30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邮寄(以采购人接收日期为准)或递交至采购人,同步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盖章版扫描件、与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一致的可编辑 WORD 或 EXCEL 格式电子文件(U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单独密封。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柳州中铁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晨华路10号嘉逸财富大厦A座11楼04号

  联系人:田东昀 电话:18807720333

       

       附件:1.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费用清单报价表

                  2.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项目供应商商务偏离情况表

                  3.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项目供应商技术偏离情况表

                  4.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合同

                                                                                    

                                                                                柳州中铁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费用清单报价表.docx

附件2: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项目供应商商务偏离情况表.docx

附件3: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项目供应商技术偏离情况表.docx

附件4:柳州中铁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优化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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